关于评选中国轻纺城第二届“最具价值品牌”的公告

2009-02-07

为鼓励先进,促进创新,进一步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继续突出“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坚持保增长与促转型相结合、重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抓重点与促联动相结合,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国轻纺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推出中国轻纺城第二届“最具价值品牌”评选活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培育中国轻纺城商户及交易品牌,扩大中国轻纺城知名度,增强中国轻纺城核心竞争力,整体推进中国轻纺城市场的发展,实现中国轻纺城市场品牌与市场内的商品品牌互动,提升中国轻纺城的品牌形象,早日实现把中国轻纺城建设成为“国际纺织之都,现代商贸之城”的目标。

  二、相关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办单位:绍兴中国轻纺城市场各商会  

  三、评选对象:中国轻纺城市场内(含国际贸易区)的家纺和服装面料商标。已获“2007最具价值品牌”的单位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项目

  评选:中国轻纺城第二届“最具价值品牌”十个。

  五、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应是在中国轻纺城市场区内经营家纺和服装面料且具有合法有效注册商标的经营户;

  2.参评对象应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08年家纺、服装面料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出口50万美元以上;

  (2)家纺、服装面料销售商2008年度实缴税费位居市场前100位。

  (3)近几年来,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且企业成长良好的,也可参与评选。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注册商标有权属争议的;

  2、参评对象企业在近两年内经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或抽查,产品不合格的;

  3、参评对象企业在近两年内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查处的;

  4、参评对象企业在近两年内在依法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严重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

  六、评选办法及时间:

  1、自荐(2月3日-2月28日):市场经营者自荐,专业市场、商会(协会)等组织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可在柯桥网zgkqw.zjol.com.cn、全球纺织网www.tnc.com.cn、绍兴网www.shaoxing.com.cn、中国轻纺城网www.zgqfc.gov.cn柯桥纺织指数网www.kqindex.gov.cn下载)

  2、入围(3月1日-3月7日):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候选品牌20名。

  3、公选(3月8日- 3月31日):绍兴县报、天天商报组织采访入围候选品牌事迹,并在两报专栏和全球纺织网上连续集中刊载(3月8日-3月24日,并在3月24日的版面上同时刊登出选票)。同时开通全球纺织网、中国轻纺城网、中国移动网络和短信投票平台,接受公众投票,投票时间为3月24日-4月7日,4月8日-4月15日为统计选票及评审阶段。根据得票高低,由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产生十个中国轻纺城第二届“最具价值品牌”。活动同时设参与奖100名,赠发一定价值的纪念品。

  4、表彰(5月初):对评选产生的中国轻纺城第二届“最具价值品牌”,将在春季纺织品博览会期间举行专门颁奖仪式予以隆重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作重点形象宣传。除本地媒体外,将通过《中国纺织报》、《纺织服装周刊》等国家、省、市媒体集中展示,向国内外发布。

  活动期间,将邀请“中国轻纺城第一届最具价值品牌”获得者共同参与。

  5.投票说明:本次投票由报纸投票、网络投票与短信投票构成,为避免参评者不必要的支出,网络投票与短信投票只作为参考,权重比例下降,报纸投票权重按实计票。

  

  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