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不仿冒如何不被仿冒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启动两个月,400多只花样有了“户口”

2008-11-21

     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启动两个月,经营户自我保护和自主创新意识明显增强,目前已有400余只花样领到了作品登记证。11月7日,省版权局版权处有关负责人前来我县,通过案例解析,面授纺城经营户。
  把好中间环节关
  花样被盗,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中间环节。经营户拿着他人的布样,要求制版公司代为制作相同的花型,制版公司很快用自己的技术复制出花样,经营户就有了自己的“创新”产品。有的经营户直接到加工企业那里得到花型,加工企业只要有生意,来者不拒。就这样,一个花型很快就“流行”开来。
  专家指出,要切实保护纺织品知识产权,中间环节关一定要把好。一方面,经营者委托这些中间环节制作作品时,要和其签订合同,约定著作权为谁所有。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这个新花样的著作权属创作人。
  另一方面,制版公司、加工企业在为他人加工服务过程中,要“验明正身”,不能随意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服务。
  恶意抢注可以推翻
  前不久,轻纺城北市场一经营户甲,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花样遭他人抢注。据这位经营户称,那个花样是自己的原创,但因为自己一直没拿花样登记当回事,结果前不久,另一经营户乙先下手为强,拿了刚刚注册的作品登记证,找到并警告经营户甲,要求其停止销售印有自己已注册登记花型的面料,否则将告上法庭。
  专家指出,花样被抢注,一方面说明花样登记的内在价值已被认可,如果对方确实也并非是原创者,或者即便是但其并不在意被抢注,那么根据不告不究的原则,抢注者无疑是占了先机。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没有查清该经营者属恶意抢注前,尽管自认为是原创经营者也须停止销售。等有足够证据推翻恶意注册后,方可生产经营。所以,为了更好地自我保护,经营者有了新作品,一定要为其申报“户口”,以免被他人抢注。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且被查实确实属于恶意抢注,那么对这个仿冒注册者,省版权局要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所以,恶意抢注他人花样,最终只能搞得两败俱伤。有的经营户称,自己不知道这个花样别人有没有注册过,自己冒险去申请、去生产了,……对不起,人家正好不告你没关系,但如果告了,还是要负赔偿责任。因此,经营户一定要踏踏实实创新,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注册。
  买书买画,不一定买版权
  很多经营户,都有过买书买画买花样的经历。批量生产的书画作品,一般不包含版权。对于手绘的美术作品,经营户可以和对方约定购买作品著作权,订立合同,约定对方以后不准出售同类题材或相类似作品,买断著作权。
  对合作创新的作品,也要以合同形式对作品著作权加以约定。有的企业由公司员工或外聘设计师研发设计新产品,公司要和研发设计人员订立合同。为公司研发设计的作品,其著作权为公司单独所有,聘期结束或约定一定日子内,对方不能研发设计同类产品或相近似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