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联盟”很给力

2010-12-16

12月12日,江苏南通市一企业侵犯中国轻纺城两家企业花样版权的案件,调解成功,对方承认仿制并销售,同意立即停止仿制、销售,并给予经济赔偿。纺成一企业负责人说,一个月时间能够妥善解决版权侵权,得益于中国轻纺城与南通等地建立的“版权保护联盟”。

  11月初,轻纺城两家企业发现自己已登记的5款花样“韩版小花”“田园小憩”“钟爱一生”等,被南通一企业仿制并公开销售,遂向维权中心举报。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接到举报信息后,依照四地签署的版权保护与合作协议,当即开展取证工作。经调查,对方侵权的证据确凿,经调解后,同意立即停止仿制、销售并赔偿损失。

  今年4月12日,中国轻纺城“携手”同为国内知名纺织重点地区的江苏南通、山东潍坊、广东佛山,在柯桥正式签订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与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四地纺织品专业市场今后在花样版权登记上将突破地域限制、相互认可,彼此之间将建立起侵权投诉绿色通道,组建“版权保护同盟”,携手共同打击纺织品花样版权侵权行为。这是全国首个纺织行业横跨华东、华北和华南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四地协议”内容丰富,围绕纺织品版权保护,建立四地联席会议制度、四地市场版权宣传协作制度、作品登记证据优先采信原则、版权侵权案件协查制度、四地版权管理机构花样登记资料库信息互查共享制度、四地协作信息通报制度等。

  据了解,日前还有9只纺城企业已登记版权的花样,被山东潍坊企业侵权的案件,正在依托“版权保护联盟”进行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