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曾版权登记尊重原创

2010-12-27

轻纺城商户杨某所登记的花样《百年好合》,经海宁商户项某投诉举证,被省版权局认定为与他人登记的美术作品内容实质性相似,属于重复登记而被撤销。这是今年我县首例花样版权被撤销。

  杨某于今年11月,通过我县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中心申请注册了花样《百年好合》的版权。然而,前不久,杨某的面料在市场销售时,却遭遇了海宁商户项某举报。项某称,他早在去年,就通过海宁中介机构注册登记了《百年好合》,《百年好合》属于他所有,杨某侵犯了他的版权,并向省版权局进行申请,要求撤销杨某版权。

  省版权局经再次审查核实,认定《百年好合》属重复登记,遂撤销了杨某的作品登记。

  由于杨某没有恶意虚假登记骗取版权,因而并没有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但依据我县相关部门规定,类似这样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的行为,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和花样版权重点监控名单。列入这些名单的商户,被取消享受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的资格,信用等级将被降级,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花样版权保护先进单位也将与之无缘。

  据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花样登记时,商户要作出该花样系作者原创、一旦发生纠纷且查实有作假则将承担相应责任等相关内容的承诺。我县有关登记部门在将花样版权登记申诉送往省版权局登记注册前,先对花样版权进行初审,今年我县初审中被撤退的有1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