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使用权招投公告

2011-03-22

  兹定于2011年3月25日公开招租位于柯桥104国道西市场以东,东升路高配房以南停车场临时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理位置及使用期限:柯桥104国道西市场以东,东升路高配房以南停车场使用面积约667m2,用途为市场配套停车场。临时使用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1月16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22日上午8时30分开始报名至2011年3月24日下午4时结束,共计3天。

  报名时,个人须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须随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携带书面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竞投人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不计息)。2011年3月25日下午2时竞投,当场开标,投标者中投标价最高者为中标者。报名和竞投地点均在中国轻纺城针织面料市场五楼515办公室。

  三、本次停车场使用权招投标设保留底价,不到底价不成交。

  四、使用期内,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有关证照,按绍兴县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经营的事项义务由承租人负责。

  五、竞投成交后,中标者须当场签署《竞投成交确认书》,竞投人在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后三天内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有限公司签订《东升路市场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六、该停车场按空地出租,如涉及地上经营设施投入,由承租人负责。

  七、租赁期内因政府建设需要占用该停车场用地的,承租方应在指定期限内将该停车场用地交还,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有限公司不做任何补偿,并按实际租赁时间计收承租方租金。

  八、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用地交还予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有限公司重新处理,并且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咨询电话:0575-81169815 81169810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