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十五亿元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批

开创了我县融资新模式

2009-04-09

    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获准发行2009年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9轻纺城债)15亿元。本期债券的发行,开创了我县国有企业运用发行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的新模式,对加快我县城市建设,加速中国轻纺城市场的升级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效益。

  本次发行的企业债券期限为6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采用3+3模式,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投资者和发行人可根据当时企业债券市场的实际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初步确定在Shibor(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率差2.42%—3.42%的区间内。

  按照规定,债券将在批复文件下达后2个月内发行,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募集的1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北联托运市场改造工程、中国轻纺城日用品市场工程、钱陶公路城区西段拓宽工程等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